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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8-15 07:23   点击:24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如果你说的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不续签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需要支付,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具体为:

1、第四十六条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中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四条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以上,即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怎么办

由于公司没有明确通知我们何时续签合同,也没有辞退任何人,所以就一直这样继续正常工作。请问,这样对我们有什么不利影响吗? 答: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未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仍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的,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所以,你们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公司在续签合同前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你们也可以以公司存在违法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你们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关系,都应确保公司已经依法按你们的工作年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且依法安排了2008年的带薪年休假,否则就应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问:我是某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由于今年公司整体业绩不佳,老板决定取消年终奖。虽然我们都可以理解老板的难处,但毕竟我们都付出了劳动,就这样一下全部取消年终奖,实在很难受。请问,法律对年终奖是怎么规定的? 答:年终奖是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应由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而用人单位的薪酬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里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也可以作为支付年终奖的依据。很多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都只是口头的承诺,最终都是由老板个人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具体的发放数额,劳动者并没有任何话语权,这便是隐性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大大挫伤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以及引发集体离职。由于口头约定形式无法作为证据,故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对年终奖励做出书面约定,免得“吃哑巴亏”。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你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与单位不续签的理由没有任何关系。用人单位没有将应当属于你的那份劳动合同给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不给你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四、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应该有哪些补偿

1、从2000年3月到2009年12月,我在公司已有10个年头,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我是否可以得到10年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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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劳动没有规定到期不再续签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从2000年到2007年12月31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从到计算。

2、公司在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08年、09年与员工签定的都是一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09年合同期满后是不是应该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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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二次合同期满后,第三次签合同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那么是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工作年限满10年,公司应该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支付两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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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续签,从2008年算起,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公司规定支付1个月工资,即你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

4、09年公司每月只给我发生活费,如果补偿的话,应该按照正常生产时工资补偿还是生活费标准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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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生活费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假设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则公司应当补足2009年12个月的(900-385)=415元给你,即415X12

五、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属于什么行为

违法行为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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