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具体多少?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具体有哪些
1、交通事故工伤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骨折的,应当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
具体明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