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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要怎么写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2-12-30 02:48   点击:30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要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要怎么写:甲方(肇事方):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受害方):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2018年XX月XX日,因甲方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写明具体事故情况),现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1、发生事故后,甲方已依法一次性支付万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2、经协商,现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万元赔偿费及肇事车辆变卖所得价款,乙方自愿放弃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的其他一切赔偿款项。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出具收据。4、乙方到场签字家属保证有全权代理权。5、乙方应自签订本和解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谅解书》。同时,乙方保证此谅解书为唯一的谅解书并不再出具与此谅解书内容相违背的其他书面的材料或是言辞。6、甲方支付上述赔偿费后,甲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数额,由双方一起追讨。7、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9、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协议签订地: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理赔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年月日时分,甲方驾驶的与乙方驾驶的在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伤,车辆损害。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元(包括已经支付的元)。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元。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理赔协议怎么写的回答,谢谢阅读!

三、车祸赔偿协议怎么写

写清楚双方的具体信息、事故的责任、赔偿的内容和付款的方式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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