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缴费记录在哪里可以查询
支付宝和微信,首先打开手机桌面上的支付宝。进入主键裤页后,点击市民中心。然后点击医保。随后点击医保查询。之后点击缴费支出后面的查看明细。这时在收入明细页面就能查看缴费记录。
手机系列移动终端为iPhone或Android智能手机,iOS系统版本需4.0 以上,Android操系统版本需2.0以上,支付宝版本为V10.2.15。
一、支付宝查询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支付宝我们都非常熟悉,功能也非常多,不仅可以扫码付款,还可以在支付宝上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包含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大账户。
打开支付宝后,在首页就能看到“城市服务”,也可以直接搜索,进入后就可以看到“社保”了;然后点击“社保”,新用户需要先领取电子社保卡,按照 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同意相关授权等,电子社保卡领取成功后,在页面中可以看到“社保查询”,点击进入;然后就能找到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账户了,医疗保险账户分为职工 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缴纳的那种医疗保险就选择相对应的选项,进入后就可以看到医保缴费单位、缴费日期、缴费明细了。
二、微信上查询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微信和支付宝是当前主流的两大支付工具,功能都很强大,在微信上也可以查询到社保缴费记录。
进入到微信后,点击下方“我”,然后再点击“支付”,进入后,在生活服务中就可以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入就能看大“电子社保卡”,“医保综合”等选项了;然后点击电子社保卡,填写参渗告保地,然后立即添加。如果没有参保地,说明当天微信还不支持当地的社保查询;进入后再将社保卡绑定,之后就可以看到社保卡的相关信息了,和支付宝类稿喊简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竖前
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老腔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查医保缴费记录的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余含清。
二、个人医保,查询怎么查?
当地社保网站,输入社保号或者身份证号和姓名就可以查询了,现在一些城市银行也有终端机可以查询。如果都不行,可以去医院查。
三、医保怎么查询
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拨打劳动保障综
四、湖南省社保医疗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社保医疗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可以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查,或者直接去社保网查都可以,微信不光可以发红包、聊天,在微信城市服务里面还有很多生活中可以用到的应用,你都可以进去看看,可以帮你省下不少时间和路程。比如以前还要排队叫水电费,现在只要进入微信窗口轻敲几下屏幕分分钟就能搞定
五、个人医疗保险怎么查
个人医保账户的查询:
1、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2、拨打社保电话12333查询;
3、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个人医保账户查询业务!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使用其个人账户。在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实际结余资金可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继续使用。
在外地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驻外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其驻外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委托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驻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其相关人员次年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给参保单位。上述人员在办理驻外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停止拨付参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