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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海安市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3-21 04:37   点击:27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

2.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限户籍);

3.外地户籍在海安长住人员: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山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暂住证满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标准

由于居民医保坚持的是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因此,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会适时变化。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8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107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320元(含照护保险70元);

4.免缴人员: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及其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人锋岁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免缴人员银唯睁需要在缴费期内带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各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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