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房地产过户为了规避契税而写两份合同,这个风险怎么办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8-17 10:53   点击:16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房地产过户为了规避契税而写两份合同,这个风险怎么办

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写两份合同即阴阳合同,是不合法的。所以风险只能是由你们双方自行承担。

二、我们现在租赁的房子甲方把房子突然私自又跟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签合同了,这算甲方违约吗?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子未经租赁方同意私自买卖,租赁方也可以一直住到前一个合同期满再签订新的合同。并且按照原来的合同执行。其实房子在买卖前,租赁方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原房屋共有人有更为优先的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人在出卖人出卖房屋前未知晓情况,就应当宣布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已经交付了房款的房屋,由双方相互返还,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优先购买权人已得知出卖情况后,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与买受人成就买卖关系时虽未提出异议,但其主张权利时只要未超过主张期限,一般情况下仍应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出卖人与购买人恶意串通,欺骗优先购买权人,损害了优先购买权人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应当宣布其买卖关系无效,如果房屋拆迁、改建,应视情况给优先购买权人适当的补偿。

所以只要房屋的买卖中,你并未知晓,那你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主张撤销他们的买卖合同工。但是如果你并不想买房主的房子那么你可以按我一开始说的:主张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一直按原合同规定住到原合同到期为止。

三、一方地产所有方分别与两方签订两个合同有效合同,两合同效力都确认有效,怎么履行?

两个合同都有效,则可能导致一个合同可以履行,另一个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履行的那个合同,属于违约,对方可以要求给予赔偿。

四、二手房交易签两份合同属无效

读者李女士问:我买了套二手房,二手房交易签合同约定总价300万,为了低价过户,同时还有一个补充协议约定总价实际为400万,现在房主不同意低价过户了,他属于违约行为吗?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你们双方就同一二手房交易签署了两份总价不同的买卖合同,说明你们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是无效的合同。现在房主不同意,不属于违约。

五、谁知道买房时双合同房款和装修款合房款一起交契税合法吗?

不主张买精装修,为了装修成本每个多给人家贡献钱。

六、房产双合同有什么影响

这个问题其实换个词描述更清楚,就是政府屡禁不止的“阴阳合同”。阴-实际的合bai同,阳-拿给银行、税务等机关的合同。假设实际成交价150万,银行要求首付至少要3成,如果按实际金额来,最高贷款du七成105万,首付款须准备45万元。这时,悄悄的再签署zhi一份200万的合同,用它来向银行申请贷款七成140万,表面上需要付60万的首付。但实际你只需要支付150-140=10万的首付款。大大降低买房压力。风险有三点:1、银行不认可。市面上150万的房子如何说服银行相信我dao们是200万成交的?2、税费提高。原内本150万为基数缴税,现在需要以200万为基数。还涉及到普通住宅变非普通住宅的问题。3、卖方可能毁约。做之前买卖双方可能会签署一份“君子协议”,但是卖方拿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200万的合同要买方付容款,买方也有口难辩。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