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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兽医站会撤销吗?

208 2023-12-02 22:01 admin

一、乡镇畜牧兽医站会撤销吗?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管理机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这是国家规定的设立的,不能撤销。  一、负责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  二、负责畜牧生产新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种草养畜工作;  三、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质量、疫病监测,负责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监控,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五、负责兽医新技术推广和农村兽医、阉免人员日常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的日常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工作;  八、负责站内职工政治思想、队伍建设、经营管理。

二、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可以撤销?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管理机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这是国家规定的设立的,不能撤销。  一、负责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  二、负责畜牧生产新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种草养畜工作;  三、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质量、疫病监测,负责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监控,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五、负责兽医新技术推广和农村兽医、阉免人员日常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的日常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工作;  八、负责站内职工政治思想、队伍建设、经营管理。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可以撤销?

乡镇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管理机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1、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

2、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检查等。

3、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等。

4、草原和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

5、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6、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

7、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开展技术示范与指导。

8、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

四、乡镇兽医站报考条件?

1.有较高的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优先选择熟悉我市乡镇畜牧业情况,能长期在所服务的乡镇工作生活的;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服从岗位分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乡镇兽医站怎么投诉?

乡镇兽医站是多数农村乡镇设置的,治疗和防疫乡村牛马羊群疾病单位,在新农村建设显得特别重要(在大城市也有治疗小动物的医院)。

特别是在半农半牧的牧场牧区,预防动物疫情和疾病传播是重中之重,如果防病服务有不足,可到兽医站客服或县市疾控中心投诉。

六、乡镇兽医站成立的时间?

很久了,70年代就有了。乡镇兽医站在计划经济年代叫畜牧站,隶属于畜牧局,主要负责农村畜牧疫病的防疫、治疗,发展的指导。

市场经济以后,发展的职责就主要在当地政府和畜牧局了,该机构职责就重点在畜牧疫病预防治疗,所以就是兽医站了。

七、乡镇兽医站有制服吗?

没有,乡镇兽医站就是负责畜牧业生产的事业站所,所以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就穿白服,只有执法部门才能配发制服,乡镇兽医站是事业单位,所以没有制服。

八、乡镇兽医站检疫合法吗?

合法。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简称乡镇站 ,下同 )是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最基层组织 ,是做好动物免疫、疫情测报、疫病诊断等防疫工作的重要实施单位 ,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中 ,乡镇站也有检疫权呢

九、乡镇兽医站有前途吗?

基层兽医站人员绝大部分还是有一技之长的,当然也不乏庸医,很多人看不起兽医,认为自己养了十年八载的猪就比谁都能干,自不量力,看不起兽医,可以说这种人是吹牛逼的,有的人搞了几年养殖的就以为比当地兽医能干,说来听听那方面更能干,讲理论还是比技术操作和实践经验?但话也要说回来当前处境下,村兽医一年才几千元工资,如果不兼职自己都养不起,更不用说养家糊口了,说来说去还是前途渺茫,也难怪被养殖户看不起。

十、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六、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七、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十、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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