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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交所挂牌流程?

103 2023-12-10 21:39 admin

一、产交所挂牌流程?

产权交易所挂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阶段:产权交易所挂牌前,企业或个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资料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以及完成相关的资格条件。

资料审核:产权交易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格符合挂牌要求,并对所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

挂牌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向产权交易所递交挂牌申请,包括填写挂牌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北交所挂牌交易流程?

1、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a、《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

B、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C、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 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D、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E、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F、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G、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a、《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C、《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 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三、做了快四年的收藏品销售,现在做文交所,想转行~~?

刚刚面试完一家收藏品公司,公司不大(也就10多个人吧,注册资金也不是很雄厚),主要做的就是近代化的(钱币 字画)。一进去面试也是个工作时间不长的女孩,而且客户咋眼一看都是老年人。估计销售人员吃的也是忽悠饭!

在此问问你给与些建议(我个人看好收藏品,但我不想昧良心赚钱)

四、上交所深交所挂牌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五、金交所可以异地挂牌吗?

我们都知道,从2019年以来我们好多融资客户都选择在天金所上边挂牌做资产转让,但是2021年出现新规,天金所必须要归属地的企业才可以挂牌,外地企业是不允许挂牌的,如果外地企业想要挂牌的话就要走天金登,我公司有其他渠道可以在别的金交所挂牌,做资产转让,挂牌和摘牌同时进行,不是信息披露有需要的可以联系

金交所不可以异地挂牌的

六、亚交所挂牌是属于什么?

亚洲时代是亚洲股权交易所中国区独家业务合作机构,为中国企业提供一站式亚交所企业注册会员推荐、海外融资,企业挂牌等相关的顾问咨询服务,并为中国企业提供境外上市的顾问辅导服务。

亚洲时代开启了我国中小企业海外股权融资行业先河

七、请问北交所哪天挂牌交易?

北交所正式亮相可能在2022年年中至下半年目前并无任何确切时间表,北交所正式亮相可能在2022年年中至下半年。

目前并未有关北交所正式开市的任何时间表。借鉴以往的一些相关安排,2018年11月习近平主席提出设立科创板,到科创板2019年7月开板交易,时隔8个月的时间;精选层从2019年10月正式提出,至2020年7月正式开始交易,时隔9个月时间。考虑到北交所的设立是交易所层面的新设,其复杂程度要远远超过科创板和精选层,因此中金公司预期北交所细项制度的逐步落实可能在2022年上半年,正式亮相时间较大概率是在2022年年中至下半年。

八、上交所与深交所挂牌条件?

大盘股一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盘股一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有关证券市场的配置问题,证监会表达了沪深两市各有侧重,共同发展的目标。大中型公司比较倾向于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盘股为主,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以小盘股为主,尤其重视中小企业板块。

九、上交所深交所的挂牌条件?

企业要想借助市场强化资本运作、加快发展壮大,上市挂牌是一条快速便捷的途径。上市挂牌可以帮助企业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平台,提高企业的自由资本的比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

  一、企业上市挂牌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挂牌主要条件如下:

  (一)主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上市条件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2.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科创板上市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五)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1.交易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推荐机构会员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其他条件。

  2.展示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12个月;

  (2)主营业务基本明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管理规范,合规经营,无失信等法律法规限制情形;

  (4)最近12个月纳税总额不低于5万元(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豁免纳税条件要求);

  (5)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上市后备板

  上市后备板是2018年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的,主要服务于省市级政府确定的上市后备企业、已在证监局备案企业、非因违规或严重亏损摘牌的新三板企业。其特点有:(1)不强制要求股改;(2)不强制要求财报审计;(3)不强制要求会员推荐;(4)不收挂牌服务费。

  二、企业上市挂牌程序

  (一)企业上市程序

  1.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1)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证券中介机构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3)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尽职调查与辅导

  (1)向当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3)完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4)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5)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3.申请文件的申报

  (1)企业和证券中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2)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向证监会尽职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

  (1)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如申报中小板还需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如申报创业板无需征求意见;

  (2)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3)证监会根据反馈回复继续审核,预披露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形成初审报告;

  (4)证监会发审委召开会议对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发行人上市投票表决;

  (5)依据发审委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5.路演、询价与定价

  (1)发行人在指定报刊、网站全文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2)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

  (1)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3)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

  (4)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挂牌上市。

  (二)新三板挂牌程序

  1.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3.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4.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

  (三)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程序

  1.交易板挂牌程序

  (1)申请挂牌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企业挂牌及登记托管事项作出决议;

  (2)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推荐中介机构签订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机构会员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3)中介机构会员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申报材料;

  (4)推荐机构完成申报材料,经内部审核后,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5)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挂牌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挂牌通知书;

  (6)申请挂牌公司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缴纳挂牌初费及年费;

  (7)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办理股份登记;

  (8)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前三日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挂牌。

  2.展示板挂牌程序

  (1)申请展示聘请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介会员单位提供展示推荐服务;

  (2)推荐机构按照法律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为企业制作展示申报材料并报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3)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有意见需要落实反馈的,反馈至中介机构;不同意展示的,出具审查意见并结束;同意挂牌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企业信息展示。

  三、新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根据我市即将出台的《新乡市“登顶太行”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4年)》,企业上市挂牌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一)股改支持

  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对企业上市股改过程中因以下原因新增的地方财力,企业上市后全额予以奖励。

  1. 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为股本的;

  2. 股权变更、审计调账、资产评估增值的;

十、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挂牌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等。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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