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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原件丢了有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5-19 19:49   点击:181  编辑:admin 手机版

借条原件丢了有复印件可以起诉的,但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但是庭审的时候法官会要求核对欠条原件。如果没有欠条原件,但是有转账凭证的证据回单,一般也可以支持诉求。用复印件可以提起诉讼,立案没有问题。问题是在开庭的时候如果没有原件进行核对,会有败诉的风险。具体要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签字的借条,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单巧局独作为定案依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兆宽颤,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十二条 以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将原物提交人民法院。原物不宜搬移或者不宜保存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复制品、影像资料或者其他替代品。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动产或者替代品后,应当及时通族败知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或者保存现场查验。第十三条 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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