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8-17 23:39   点击:29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单位存在上述情况之一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根据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通知,而且还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公司扣押毕业证的现象是否达到“威胁”的程度?是否达到让你不得不为其公司服务的程度?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以其无理扣押你毕业证为由让其归还毕业证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我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不用太复杂,单位只要能确认是你自己提出的就可以。不过不知道你从事的工作重不重要,如果重要可能会跟你谈的哈。

三、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给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四、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1、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份,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向单位索要,见劳动合同法81条

2、如果合同不到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见劳动合同法37条。合同到期,可以不提前通知单位,单位不同意续签的,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不续签,无补偿。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情形,职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的,见劳动合同法40、41条

单位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就是违纪辞退,不用提前一个月,见劳动合同法39条

单位解除无合法理由的,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87条

4、辞职未能提前一个月,单位可认定你是自动离职,对你影响不大,但可能会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不转移档案。

5、对簿公堂的话,必须先到仲裁,是不收费的。然后是法院,青岛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只收10元,律师费另外算,请不请律师都是自愿。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