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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例 紧急 尽量少一点的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1-07 20:32   点击:29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民事纠纷案例 紧急 尽量少一点的

案例

某旅行社国庆黄金周旅游返回时,旅行车突然坏在第三人加油站门前,甲需要上厕所,便独自一人到加油站的院内寻找厕所,被从墙角突然窜出的大狗咬伤。甲被咬伤之后,经过四个多月的治疗,伤口仍未能痊愈。为此她以旅行社为被告,加油站为第三人,向旅行社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评析

本案所涉旅游合同是无名合同,可依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进行处理。我国合同法第124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作为法定义务,这一规定无疑是任何旅游合同的默示条款,就是说,如果旅行社没有保证它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没有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向一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行社就是违反了合同默示条款,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本案中,被告一方既不能证明其工作人员对上厕所时可能被狗咬伤,作过任何明确的警示;也不能证明旅行社采取了任何防止被狗咬伤的措施,现在既然游客被狗咬伤的事实业已发生,自然旅行社就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本案原告若对旅行社提起合同违约之诉,则可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若提起侵权之诉,可将加油站追加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当然原告有权选择对其赔偿有利的诉讼。

二、民事纠纷事件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的上班时间,出了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由社保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三、民事诉讼案例分析,帮帮忙

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高度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身合法权利有主张和放弃的处置权,同时也体现我国民事审判偏重调解结案的办案原则,符合当今创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

四、民诉案例分析

--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该调解的不妥之处:未核实参加调解的委托代理人是否经委托人特别授权。法院调解必须当事人本人自愿,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民诉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本案刘氏未经特别授权,不能以夫妻身份全权代理;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不合法。因为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收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对调解书用留置送达是错误的,调解书只有一方签收不具有法律效力。

--3、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以上程序才正确?

为纠正错误,法院应当做如下处理:(1)应当告知吴某原调解书未生效;(2)根据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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