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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每天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的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3-03-03 16:51   点击:27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珠海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每天收费标准是多少,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扣留车辆的停车费是不能向当事人收取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二、2017年醉驾肇事逃逸至人轻伤(现已取保候审,受害人索要的太多钱,协商不成)会怎么判刑?

涉嫌危险驾驶罪。会判处拘役。

三、2017年最新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车祸造成一死一伤

交通事故首先容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肇事方主责或全责。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2017年7月21满城107国道交通事故有谁知道

俺知道!但不知道要这种“数据”有啥子用?对自己有啥子意义?..交通事故率如下:2013年0.071%2014年0.0693%2015年0.0733%2016年0.0637%2017年1-5月0.0407%(根据车辆数量和事故数统计)

五、各位大神,我弟在珠海三灶创鸿厂上班,2O15年,12月24曰出了严重的车祸,至今昏迷,司机逃逸了,

在上班路上可以申请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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