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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对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怎么申请复评?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2-11-09 17:04   点击:273  编辑:陆厚 手机版

内容提要:【纳税信用等级复评

企业如对纳税信用等级有异议怎么申请复评?

根据《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级别对企业十分重要,它影响着企业的运营与纳税,对与之相关的事宜,财务人务必提前了解,以备不时之需!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等级。税务机关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逐步开放D级纳税人名单及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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