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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石斛和铁皮石斛谁的药效更好啊,石斛种类太多了!!

来源:www.dianxin.cn   时间:2022-09-24 06:13   点击:335  编辑:昌翠 手机版

一、金钗石斛和铁皮石斛谁的药效更好啊,石斛种类太多了!!

金钗石斛、铁皮石斛他们的区别是在于所含石斛碱和多糖的含量多少。铁皮石斛石斛碱含量为0.02%,铁皮石斛金糖含量比较多,所以焦多,粘性大,因此不苦微甜。金钗石斛含有丰富的石斛碱,药典标准0.4% ,赤水的金钗石斛远高于药典标准,可达0.6%,药用价值更佳。对身体的五脏、免疫力、心脑血管、三高的治疗,有奇效。

二、息县濮公山博物馆所属级别

三级。

在对博物馆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每类博物馆进行分级,依据不同级别进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的博物馆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每类博物馆划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博物馆评分标准分为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3个大项。综合得分达到800分的为一级博物馆,二、三级博物馆的标准分别为600分和400分。分级制度对博物馆的社会服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交通要便捷,外部的中外文引导标识要清楚美观,博物馆出入口处道路通畅,有专为残疾人设置的无障碍通道,设有支持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博物馆网站,基本陈列的展品标牌要有中、外文说明等。

三、中国博物馆分哪些类?每一类具体指什么内容?

“中国博物馆”分类中的条目

这个分类中有27个条目。上

上海博物馆

中华性文化博物馆

中国三峡博物馆

中国博物馆列表

伪满皇宫博物院

半坡遗址

南京博物院

南通博物苑

吴江博物馆

国民党一大旧址

国立中央博物院

天一阁

广

广东省博物馆

广州博物馆

拉贝故居

望城县雷锋纪念馆

桂海碑林

江南贡院

自贡恐龙博物馆

苏州文庙

苏绣博物馆

赛珍珠故居

铜官窑

镇江博物馆

镇海楼

鲁迅纪念馆

龙岗客家民俗博物馆

除此之外,偶实不知

四、文物分类的分类方法

文物分类方法 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分类法等。  时代分类法  以文物制作的时代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任何文物都产生于一定的时代(年代),这是文物按时代分类的根据。把同一时代的文物集合到一组,进行归类,为进一步研究各个时代的文物打下基础。  按时代对中国文物分类,总的可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划分,不是按纪年划分,对文物也是按朝代归类。至于对某一件文物的研究,则尽可能要了解它的绝对年代。古代文物,可分为商代文物、周代文物(或西周文物、春秋战国文物)、秦代文物、汉代文物、魏晋南北朝文物、隋代文物、唐代文物、五代十国文物、宋代文物、辽代文物、金代文物、元代文物、明代文物、清代文物。其中汉、魏晋南北朝等时期的文物,还可按具体的历史朝代详分。  史前文物,一般分为旧石器时代文物和新石器时代文物。有的学者还区分出中石器时代文物。  存在形态分类法  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文物,都以一定的形态存在于某个地方。这里的所谓存在形态,是指文物体量的动与静、直观的存在与隐蔽的存在、存于收藏处所与散存于社会。依文物体量的动与静分类,一般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迹。古建筑、纪念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近代现代重要建筑、纪念地等,都属于此类。这些史迹一般体量大,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不能像馆藏文物那样,可以收藏于馆内,并轻易移动。  文物史迹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是从文物史迹整体而言,至于个别文物史迹因特殊情况,则可迁移。一通石碑,原处已无其他建筑,又与周围环境无关,且不便保护,迁移之后不影响它的价值,又好保护,经批准可以移动,迁往它处。在基本建设工程范围内,因工程建设的特殊需要,而必须把一处文物史迹迁走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可采用科学的办法进行拆迁,按原状复原。山西省芮城县永乐宫、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都是这样迁移的。但周围环境已不同了。  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馆藏文物和流散文物。有石器、陶器、铜器、金银器、瓷器、漆器、玉器、工艺品、书画、古文献等。它们体量小,种类多。可根据其体量的大小和珍贵程度,分别收藏于文物库房,甚至文物囊匣内,并可根据保管、研究、陈列的需要移动,变换地点,这对其本身的价值不仅没有影响,反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质地分类法  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由于所用物质材料的多样化,根据不同材质进行文物归类,是文物质地分类法的出发点。  质地分类法主要用于对古器物的归类,这种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馆藏文物的分类中,以文物质地分类比较普遍。一般分为:石器、玉器、骨器 (含骨器、牙器 )、木器、竹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铅锌器、瓷器、漆器、玻璃器、珐琅器、纺织品、纸类文物等。  按质地对器物分类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即器物的材料有时并非一种,有的主体与附件分别用两种材料,有的本身就是复合材料制作而成,对此,就要按照约定俗成的办法加以处理。同时也须指出,所谓某种材料质地也是相对而言,是指主要材料。至于物理和化学成分的复杂性,则是另一个问题。  功用分类法  以文物功用作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文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遗存,在制作时,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任何一处(一件)文物,都有它的用途。在文物分类时,通过对其功用的研究,把功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物聚为一类,形成不同的类别。但文物功用与其形制、种类是分不开的。形制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形象,具体。功用是内涵,通过形体发挥其功用。  某一功用的文物,其时代、质地并不完全相同。农具中既有石质农具、木质农具,又有青铜质地农具和铁制农具;兵器也有石制、骨制、铜制、铁制等。这些质地不同的农具和兵器,其时代也不完全相同。  此种分类法,可把某一功用的各种不同质地的文物从早期到晚期聚集到一起,对研究其产生、发展、变化以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十分有利。对研究专门史有重大价值。  属性分类法  以文物的社会属性以及科学文化属性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在运用此种方法对文物进行分类时,首先要研究文物的用途及深层含义,如古器物中的礼器,供大典、祭祀等使用,就是一种社会属性。明器是古代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各种器物,又称“冥器”或“盟器”,常模仿各种礼器、日用器皿、工具、兵器等制作而成,也有人、家畜、禽兽的形象以及车船、家具、建筑物等模型。而制作明器的材料又有木、石、陶、瓷等。但其本质属性仍为“明器”。  天文图、圭表、漏壶、日晷、浑仪、简仪、古地图、砭镰、金银医针等等,都是以直接表现科学技术为内容的器物,可称为科技文物,这也是它的属性。  供宗教活动的场所、用具及表现宗教内容的物品,如寺庙、法器、宗教绘画等,称为宗教文物,是宗教性质的遗存。  民族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都是以其属性划分的。  来源分类法  以馆藏文物来源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该分类法只适用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这些单位的藏品都有来源,主要有:拨交、征集、拣选、交换、捐赠、发掘。但在实际分类中,此法并不常用。各种来源的文物,多在文物的账目或卡片上反映出来。  价值分类法  以文物价值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主要是根据文物价值高低来区分。根据中国文物法规规定,文物史迹,即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纪念遗址或建筑物等,依其价值的高低,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自治区、直辖市) 和县 (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即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瓷器、漆器、工艺品、书画等,依其价值高低,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文物分类与文物保管 文物分类对文物研究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对文物保管亦十分重要。  ①有利于对馆藏文物的管理。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普遍采用按文物质地进行分类,之所以如此,主要是有利于按质地分别存放、保管。文物的质地不同,其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亦不相同,对温度、湿度、光线、生物(微生物)的反应和要求各不相同。这无疑给文物保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但馆藏文物按质地分类后,就可以根据文物质地对保管的要求,设置专门文物库房。很显然,把同一质地的文物藏品保存于同一库房之内,在温度、湿度等方面即可按照需要调控。反之,把不同质地的文物藏品混放于同一库房内,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此外,按质地对馆藏文物分类,还可以对某些文物价值高、经济价值亦高的藏品进行专库、专柜保存。  ②有利于分级保管。按文物价值高低分类,对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保护管理十分有利,如对一级文物须设置专柜保管,复制一级文物须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文物史迹分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省 (自治区、直辖市) 和县 (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国务院和省、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这既表明它们的价值有高低之分,又说明对它们的保护管理须采取不同的办法。关于保护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则分别由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正常的保护工作均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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